据《经济日报》报道,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藉保平不久前撰文,研究食品保质期问题:人们往往将保质期作为判断食物是否安全的重要因素,消费者就是最好的保质期监督员。
那么,究竟什么是食物的保质期?保质期又是怎样确定的?2011年5月13日,卫生部发布的《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》,对保质期的最新定义是: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,保持品质的期限。在此期限内,产品完全适于销售,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。
食品的保质期是由《药典》的规定和实验室数据双重确定的。在制定一种食品的保质期前,需要对食品进行微生物试验、理化试验及感官检查等客观的质量变化分析。在进行微生物试验时,常要检查大肠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。由于食品不洁引起的肠胃疾病或食物中毒等,罪魁祸首通常都是相关微生物超标。理化试验一般检查浑浊度、黏稠度、酸碱度以及维生素成分有无变化等。感官检查是专业检查人员通过感官对食品的色、味、形等进行质量评估,以判断食品是否变质。我国对食品保质期的评定是非常严格的,只要不是存放方式不当,在食物保质期内对食物是可以放心食用的。
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,有几个与保质期相关的问题值得注意:
一是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,某些食品的保质期长短和防腐剂多少没有必然关系,并不一定是保质期越长,添加防腐剂就越多。食品的保质期长短是由食品自身特质、食品的包装类型和食品的生产工艺来决定的,很多食品都可以实现无防腐剂保鲜。而像罐装等食品,通过真空、密封、杀菌、无菌包装等现代食品科学技术,同样可以实现无防腐剂添加的长期存放。
二是对于没有标注保质期的,消费者一定要坚决予以抵制。如果我们都能对食品保质期进行自觉监督,那么保质期就会最大限度地发挥它的作用,真正成为消费者的食品全屏障。